项目概况
抚顺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测及工程量技术复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421-00064
项目名称:抚顺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测及工程量技术复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混凝土、岩土为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量测资质为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仔细阅读辽财采函【2021】363号规定,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 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自行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请提前安装好数字证书的相关插件,但必须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及二次报价环节均为3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投标人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 注:本项目密封版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汪清街11号
联系方式:024-57599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文华路23号6#-M-6招标公司
联系方式:17741315899
邮箱地址:41405537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瀛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713700001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77413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