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23]ZHGCGL[GK]20250001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2025年各学校食堂食材的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3(食堂冻货、干调类食材供应):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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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金益明商贸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279号BS-12号BS-12号楼商服9 | 下浮率:6.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食堂冻货、干调类食材供应):
服务类(大庆金益明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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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食堂冻货、干调类食材供应 | 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取1+1+1的模式,即1年合同期结束后,学校综合考量供应商的产 品质量、服务质量、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在符合政策要求的 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签订1年期限的服务合同,合同总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含)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866,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少峰(采购人代表)、张文秀、杜春丽、王玉海、李红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支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打七折,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 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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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3 | 食堂冻货、干调类食材供应 | 1.4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3(食堂冻货、干调类食材供应):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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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金益明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4.90 | 30.00 | 9.79 | 94.69 | 0.06 | 0.06 | 1 | 1 | |
大庆鑫万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3.60 | 30.00 | 10.00 | 93.60 | 0.08 | 0.08 | 2 | 2 | |
林甸县宏天宝冷鲜店 | 通过 | 通过 | 51.00 | 10.00 | 9.27 | 70.27 | 0.008 | 0.008 | 3 | 3 | |
黑龙江省国之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教育局
地址:林甸县林甸镇
联系方式:1308907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正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9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1座B11-403室
联系方式:18546960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波
电话:18546960631
黑龙江正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