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提升二期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S3206810359000060001、S3206810359000060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提升二期建设项目(一、二标段)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专项债)。招标人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一标段估算投资547万元;二标段估算投资345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一标段包含开发区中学横河竖海河泵闸新建、开发区中学横河清淤等工程等内容;二标段包含世纪大道头兴港河泵闸拆建、紫薇西路河工程、人民路河工程,银河路河工程、南苑工业区河清淤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注:无论参与几个标段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更备案之日起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3.1 R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近五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系提升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含签名表>
3.3.2 R近二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R近一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R近五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②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 号)的规定,自2022 年1 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提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提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提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一切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31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陆庆燕 |
电话:0513-68522206 | 电话:13584720066 |
招标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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