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交通护栏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1.1本次询价人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现对交通护栏等进行邀请询价,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 )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报送提交至铁建云链平台。
2.询价内容
2.1询价内容:交通护栏等
2.2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采购要求
3.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护栏的具体生产厂家,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2交货期:见询价函
3.3交货地点:询价明细表约定的交货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供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供方在为需方供货期间,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工作人员。除甲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员参与的检验与验收,甲方均不认可。
4.2质保期:6个月
5.报价人资格审查及报价要求
5.1供应商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5.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响应人为制造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料需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4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单位盖章的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
5.5报家人需保障所供货物能完成验收。
5.6成交确定原则:以税前价格为准,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选取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
5.7其他要求:报价需以采购项目详情中我公司上传的询价函附件为准进行报价。
6.结算与付款
6.1材料价款的结算:按月结算,以当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进行结算对账。乙方根据结算单3日内开具相应发票,甲方收到相应发票后在15个日内前支付相应货款。
6.2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网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铁建银信、云信、E通信等(票据贴息费由甲方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资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北侧铭隆大厦1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5673147604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