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2025〕第51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5〕第16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号 | 楼号 | 单元号房号 | 建筑总面积 /m2 | 参考起拍价 /元 |
1 | 11号楼 | 3-602 | 74.13 | 270000 |
2 | 4-601 | 73.22 | 266700 | |
3 | 4-602 | 74.13 | 270000 | |
4 | 4-603 | 73.89 | 269200 | |
5 | 12号楼 | 1-601 | 50.27 | 183100 |
6 | 1-603 | 49.65 | 180900 | |
7 | 13号楼 | 5-601 | 49.65 | 180900 |
8 | 5-602 | 51.95 | 189300 | |
9 | 5-603 | 49.65 | 180900 | |
10 | 6-601 | 49.65 | 180900 | |
11 | 6-602 | 51.95 | 189300 | |
12 | 6-603 | 50.27 | 183100 |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二、拍卖时间:
2025年6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乔先生 13333446167
四、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等(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3、竞买人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套(小写:50000元/套)。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如不一致备注竞买人名称(竞买保证金可抵顶成交价款)。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7时。
3、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438000104001966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道北支行
七、联系人:
1.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联系电话:0354-3235588
温先生18635076234常先生 13703549976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任先生0354-2034309
八、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移交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相关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标的面积、结构、状态、成新度等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竞买人须自行查看标的,对标的进行全方位自估。竞买人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参与标的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验并确认标的现状,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房产在办理标的产权证件时所涉及到的税费等应根据税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若未办理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二日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拍卖成交价×0.5%)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2.5%),并到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资料、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中拍平台要求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
6、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①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②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④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 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拍卖佣金;
⑥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7、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