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
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
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灵交易
国土告字
[20
25
]0
12
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
,灵寿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361
|
宗地
总
面积:
|
25317.81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寿
县南寨乡南寨村
| |||
出让年限:
|
5
0年
|
容积率:
|
≥
1.3
|
建筑密度 (%):
|
≥
40
| |||
绿化率 (%):
|
≤
15
|
建筑限高 (米):
|
≤
24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 /
平方米
|
保证金:
|
811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20925BA0036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811
万元
|
加价幅度:
|
5
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
25
年
12
月
2
日
至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
25
年
12
月
2
日
至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1
7
时
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活动在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
拍卖
时间为
:
2023-361
号地块
:
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
二
)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寿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耿女士
联系电话:
18103311119
开户单位:灵寿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帐号:
01831900000344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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