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 JSZC-320100-NJHG-G2025-004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HG-G2025-004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
预算金额: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61.000000万元;采购包2:256.000000万元;采购包3:250.000000万元;采购包4:243.000000万元;采购包5:197.000000万元;采购包6:190.000000万元;采购包7:183.000000万元;采购包8:181.000000万元;采购包9:1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九个分包,每个分包拟招一个中标供应商,作为该标段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商。供应商必须按分包号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时按照包1至包9的顺序进行,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采购包2
1./
采购包3
1./
采购包4
1./
采购包5
1./
采购包6
1./
采购包7
1./
采购包8
1./
采购包9
1./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请供应商自行踏勘,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442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联系人:黄露
联系电话:1525171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露
电话:15251713355
附件:JSZC-320100-NJHG-G2025-004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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