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6000068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2026年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关爱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享清福养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赵场街道朱家坡路2号原著荟2幢16层16号 | 1,297,500.00元 | 长宁县2026年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关爱服务(百分比):90% | 98.8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享清福养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10400 | C05010400 养老服务 | 2026年长宁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关爱服务 | 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 满足磋商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学蓉、方飞、李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5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1.1%。成交供应商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民政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翡翠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868317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期A5号3层
联系方式:0831-46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1-4626177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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