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项目作出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 其他因素 原条款“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满分为 5分。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2022年10 月01日至2025年X10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建安工程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项目。”
变更为:“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满分为5分。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2022年10 月01日至2025年10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建安工程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项目。”
2、其余内容不变。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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