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本项目上海烜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燃机整机及部件试验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0613-256025125302)现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
8.3投标人近10年内建设不少于一台/套25MW及以上功率等级燃气轮机试验设施或一台/套25MW及以上功率等级压气机试验设施,并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任务书等);
8.7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本文件技术规范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现调整为删除,调整后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8.2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公司地址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8.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8.4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械行业工程设计(含对应行业的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乙级;机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其分包商应具备相关电气、管路等安装施工资质条件。
8.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8.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8.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8.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如有)。
8.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如有)。
8.10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8.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本项目重新开放报名,报名日期为10月15日至10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时及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方式不变:
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将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形式邮件发送至cxw@shbid.com和zsh@shbid.com进行线上汇款报名: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取得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单位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标人未提供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待审核确认后,投标人进行标书费汇款,将电汇支付凭证发送至cxw@shbid.com和zsh@shbid.com(个人或公司支付均可,在银行付款备注栏中需注明“0613-256025125302标书款”)。
3、本项目开标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6日下午13点30时,递交文件地点不变。
特此说明!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20250929153042611629689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