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黔西市中建乡人居环境整治及水源点保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8120250009YJ
项目名称:黔西市中建乡人居环境整治及水源点保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53614.16
最高限价(如有)(元): 953614.16;
采购需求: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污水工程:新建De110UPVC管588米,500x500mm污水收集池4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9座(净化槽+人工湿地)。保护设施:安装界标10块,保护设施1720米,清理沉砂池630平方米,道路改造 35.551米。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黔西市中建乡人居环境整治及水源点保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53614.1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污水工程:新建De110UPVC管588米,500x500mm污水收集池4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9座(净化槽+人工湿地)。保护设施:安装界标10块,保护设施1720米,清理沉砂池630平方米,道路改造 35.551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黔西市中建乡人居环境整治及水源点保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一般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凭证,或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7”)等非现金形式,(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5年9月15日10时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磋商保证金绑定:交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交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交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杨欣鹏、万春燕、罗婷婷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798792856 5.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电话:0857-8317294) 6.办理 CA、“标信通”APP 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6.1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6.2 办理“标信通”AP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6.3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操作,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386145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新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去观山湖一号3栋1单元2601
联系方式:18798792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欣鹏、万春燕、罗婷婷
电 话:1879879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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