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1802-48-01-80103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永安路(连江路至湖城大道)道路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永安路(连江西路至凤鸣西路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永安路(连江西路至凤鸣西路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 |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永安路(连江西路至凤鸣西路段)道路工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道路起点接现状连江西路,终点规划凤鸣西路,其中K0+011.3~K0+480为现状道路加铺沥青及断面改造(468.7m),K0+480~K0+645.8为新建道路(165.8m),路线全长约0.635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改造后及新建段的道路为双向6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5m,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雨污)、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工期(交货期) | 300日历天。其中设置节点工期:必须在210日历天内完成K0+011.3~K0+480现状道路加铺沥青及断面改造工程。 | |||
| 最高投标限价 | 19667959.97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附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链接])的“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已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④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未显示项目竣工验收,但项目负责人已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自《投标申请人声明》载明的盖章落款日期之日起,至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退还的投标担保之日止,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所有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广东建设信息网”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截图及资料进行佐证。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建设信息网”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附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附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无其他在建项目是指: ①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查询无考勤记录;②自《投标申请人声明》载明的盖章落款日期之日起,至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退还的投标担保之日止,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所有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注: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投标人提供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作为评审材料。5、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在“信用广东”网站([链接])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最终以开标结束后至评审结束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注:因信用中国平台专项数据“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端口临时关停;官方暂未发布暂停查询公告且未明确系统查询功能恢复时间。若是评标阶段信用中国查询端口已恢复的,开展资格核查工作时,以系统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若是评标阶段信用中国查询端口仍未恢复的,开展资格核查工作时,以投标人查询结果资料(若投标人能提供)和《投标申请人声明》中关于近三年无欠薪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作为评审依据。招标文件已约定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声明近三年无欠薪失信记录情况,若事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上报监管部门依法追责处置。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9、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链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链接])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17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招标人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63-33893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颜工、卢工 | 联系电话 | 020-38465003、17872596868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3370322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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