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水务中心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01]ZDL[GK]2025005、厦门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方案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ZDL[GK]2025005
项目名称:厦门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方案):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80,02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构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全链条体系,包括《厦门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改造技术手册》《居住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修订)》《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实施细则》《厦门市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标准》。 | 1(个) | 否 | 鉴于厦门市现有工作基础,为更加有效提升二次供水工作成效,本次工作主要包括现状调研、资料收集、体系构建和编制、体系运行跟踪和调整等内容。 (一)现状调研和资料收集 梳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的做法;同时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研,全面了解改造范围内二次供水系统现状和运行情况,摸清现状问题。具体调研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服务人口、设施形式、设施运行状况、机房环境、管道情况、计量情况和管养维护情况等。通过对本次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的全面调研后,评估现状居住小区二次供水的难易程度,进行对改造任务进行分年度分解,做好改造计划,并提出适宜厦门市的改造模式、改造目标和改造标准。 (二)体系构建和编制 本次工作进行全链条体系构建,从设计、建设、移交到运维,包括《厦门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改造技术手册》《居住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修订)》《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实施细则》《厦门市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标准》。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03 至 2025-11-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6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开标: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1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 (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水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6号
联系方式:0592-229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1588027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元-经办
电话:158802786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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