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停车场施工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9.81亩,包含5个停车场(其中新建停车位1500个、改建停车位1060个),建筑面积约67840㎡,建设充电桩256个,广告灯箱90个、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交通标识引导系统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停车场,新建建筑面积约18000㎡,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为15000㎡,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项目设置标准停车位约1150个,货车位及公交车位约30个;建安费约为8400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2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为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可联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4 22:00 至 2025-10-22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0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