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605-77-01-023957 | |||
招标条件 | 1.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投审(2020)17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工程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投审(2020)17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7-440605-2024-0007-027-2026-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工程对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进行修复提升,工程范围包括人民西路、红星一路、文化中路、科技北路、博爱路、博爱中路、红星南路等区域。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人民西路(博华路~红星一路)段、红星一路(文化中路~人民西路)、科技北路(兴华路~红星南路)、博爱中路(兴业北路~红星南路)、红星南路(广云路~兴业北路)、科技大道中(红星南路~奥园弘阳公园一号)和博华路(人民西路~博爱中路)段7条市政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对原管径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更换952m(其中原管位533m),对原管位原管径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维修14处,对原管位原管径的现状地下管线进行清理共1124.42m。(2)处理混接管33处(新建或改造截流井16座),对非市政主干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279米,其中新建污水管道150米,新建雨水管道129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承包方式:☑其它:固定折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石实验中学外围污水管网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环境保护、水土流失等与工程有关的事项,监督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项目建设,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开展施工,监督好承包人按照投标承诺做好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到场,认真审批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等事项,管理好项目的外业和内业,确保施工与资料同步进行。 | |||
工期(交货期) | 730 日历天,其中包括:勘察阶段 0 ,设计阶段 0 ,施工阶段 365 ,缺陷责任期 0 ,保修阶段 365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42,175.68(元) |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在《诚信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链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正常登记”状态)。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正常登记”状态)。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6年 5月至2026年 10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两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的项目]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经人民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投标人除外)。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监理费为人民币25万元或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承接(或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要求应当与招标项目实际相适应,不得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不同资质的以联合体协议各自承担部分为准。招标项目仅设置单一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提供同一类资质的以低资质的为准。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但经人民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链接]#/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袁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66900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510室 | |
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卫华 | 联系电话 | 0757-86322820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5.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6.本项目项目单位及工程款支付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本项目招标及施工管理工作。 7.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6286106、0757-81253005。 8.具体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 | |||
2026年11月0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