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漓江流域总氮总磷污染溯源与防控对策项目、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2026年))2026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漓江流域总氮总磷污染溯源与防控对策项目 | 1、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对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总氮总磷浓度是影响桂林市整体水质指数的主要因素,因此,对漓江流域总氮总磷进行精准溯源尤其必要,有利于支撑桂林市开展精准治污和科学治污,有利于支撑漓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具体内容为:全面分析漓江流域污染风险来源,识别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区域,编制完成《漓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报告》《漓江流域总氮总磷污染溯源报告》《漓江流域总氮总磷污染削减方案》。 3、服务期限: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成果并上报。 | 128 | 2026年03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
| 2 | 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2026年) |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等文件要求,党中央对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桂林市湘江西源列入国家水生态考核清单,为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需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水生态监测,为科学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2、具体内容为:对标《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开展长江流域湘江、灌江、夫夷水等河流水生生物生境、底栖生物、鱼类和水生植物生物量、丰度、密度、优势种、多样性指数和完整性指数等的调查和评估,编制完成《广西长江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报告》。3、 服务期限: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成果并上报。 | 125 | 2026年03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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