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G1-01230-HLHZ-0027
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合同签订之日后自接到采购人交货安装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链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链接],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投标人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8:30
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链接])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链接]?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户名: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0353059900100000522331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0353059900100000522331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保证金咨询电话:0875-2128766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4.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0.7。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西南郊小梨园
联系方式:0875-302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联系方式:18908758087
项目联系人:张根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根源
电 话:1890875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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