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望都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高岭镇)
已由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望发改审字
[2024]66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望都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望都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望都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高岭镇)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00.1
万元,
招标估算额
718.7万元。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岭镇南高岭村、李家村建设
15厘米厚水泥路4981平方米,16厘米水泥稳定土基层5866平方米,C30水泥排水沟279立方米,路基挖方752.49立方米,挖旧路水泥19.2立方米,挖旧砖路177.5立方米,路肩培土132.75立方米。
建设地点:
望都县高岭镇
南高岭村、李家村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望都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高岭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8.63034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其他: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
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职称,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
1
个
;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
3
(
1
)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
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
5
年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2
)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②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
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F%BC%89%3Cp%3E
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F%BC%89%3Cp%3E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2
逾期
递交至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马蕊
,联系电话:
0312-2121090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7777600
电子邮箱:
wdxzjj@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
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
用
“双盲“评审
,商务部分为
“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该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及“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3
)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以下文件。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
2020)94 号。(
4
)投标单位须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F%BC%89%3Cp%3E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完成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F%BC%89%3Cp%3E
自主网上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注:技术支持电话: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部:
4009980000。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
400-789-8058
(
6)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
“
招标通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收费主体:投标人
/供应商
本项目收费标
准:
800
元
/家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望都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保定市高岭镇
;
联系人:
王莹
,联系电话:
0312-7704982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
;项目负责人
:
马蕊
, 联
系电话:
0312-2121090
;联系人:
马蕊
,联系电话:
0312-2121090
,电子邮箱:
/
。
2025
年
8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