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国际会展中心大理石地面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浙江丽水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丽水国际会展中心大理石地面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浙国信招2025-034号
四、原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作以下更正:
1.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预算指导价”第2条、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第2.2条及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说明第5条 更正为:▲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费用(餐费)、设备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交通住宿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及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条 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 增加:
序号 | 工种 | 养护人数(人) |
1 | 日常养护人员 | 不少于2人(具体以采购人 实际需要人数为准) |
3.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2.工作要求第3条及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条 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2.工作要求第3条 更正为:(3)本项目涉及的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相应到岗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4.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商务要求”(四)付款方式及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六条 付款方式” 更正为:1.采购人在项目合同生效且首次作业前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2.第二次作业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3.服务期结束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注:(1)如有违约扣款在支付时直接扣除;(2)中标人须在支付服务费前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当地财务部门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采 购人不承担逾付的责任;(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5.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综合评分法)“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类似项目业绩 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 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 | 分值 (分)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 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入商务技术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2 |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为:2025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
五、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以更正内容为准,该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浙江丽水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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