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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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025101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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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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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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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深圳接待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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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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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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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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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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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位于江苏大厦A座7楼,计算租金面积576.65㎡。有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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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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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65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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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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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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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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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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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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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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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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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8.75元/月(含税,无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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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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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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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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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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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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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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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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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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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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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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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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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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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物业出租给唯一报名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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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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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当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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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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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意向承租方须出具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须符合本次出租用途限定,且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物业用途。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出租用途限定,出租方有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租赁押金;
4.意向承租方须完成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并知悉物业的的周围环境、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面积及装修情况等)、瑕疵等基本情况,由出租方开具踏勘证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等相关证明资料)
6.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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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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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信用中国网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提供“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和5”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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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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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因违反消防规定被查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装修开工、消防验收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
3.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各种费用;
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月租金;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报消防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须消防、行业主管部门及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7.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租期届满,承租方应在5日内退还房屋使用权,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故意损毁;
9.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租赁方案,包括:使用范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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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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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不足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承租方应在3日内向出租方补足差额部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在租赁期间,如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未按招租要求使用物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4.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政府征收、城市建设规划更新等需收回物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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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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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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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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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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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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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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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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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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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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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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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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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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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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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姐:0755-26569065 王先生:0755-83388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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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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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65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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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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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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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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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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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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