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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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的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岑发建设〔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岑巩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8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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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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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城㵲水社区、大园社区及天水坪社区(含金凤路、思州大酒店等地) 。 | ||||||||||||||
2.2 建设规模:改造PE160管道9km,改造PE110管道11km,新建PE160管道7km,新建PE110管道15km,焊接无缝钢管6km,PE160阀井7座,PE110阀井8座,DN50钢制球阀200个,三通1000个,弯头2200个 | ||||||||||||||
2.3 合同估算价:30574123.7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岑巩县㵲水城区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有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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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 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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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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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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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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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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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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