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第五章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项目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具体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城区:按大品类分开招采,供应商数量每类别不超过10家。乡镇:全品类供应商(商超类)数量不超过3家,单品类供应商每类别不超过3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年内可按评分先后顺序进行更换替补。
现更正为:
第五章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项目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期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的方式。直接选定是指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项目特征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