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2302202600040K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G354龙场至兴仁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2302202600040K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G354龙场至兴仁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30 14:51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至 | 2021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2日 |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 其他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链接])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其他交工(完工))书面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条件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 是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 通过 方式通知。 | 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方式通知 | ||||||
更正日期 : 2026-10-09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兴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振兴大道中段
联 系 方 式:0859-62122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瑞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兴义市桔山广场中兴五街
联 系 方 式:18886961996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