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金华城市形象传播合作项目
标的名称:关于开展金华城市形象传播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策划开展“四个20年”溯源传播系列报道、策划开展“国际枢纽 信义金华”宣传推广、举办第五届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策划开展重大主题系列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购内容中的重点项目——“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是在新华社备案的重要官方交流平台,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新华社对该论坛品牌拥有所有权与主导权,其他机构无权以该名义举办同等规格全国性活动。合法规范承办该论坛,必须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及其全资子公司合作。该论坛自 2021 年创办以来,已连续举办四届,形成强大品牌效应与行业权威。其发布报告、评选城市等核心成果,成为衡量城市国际传播力的重要标尺。这种由国家级媒体平台培育的品牌公信力与权威地位,其他论坛难以复制。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产品与服务依托新华社全球采集、生产的新闻信息资源,这些资源权威性、时效性和影响力无可争议,且由新华社独家所有,经公司市场化运营分发,市场上无同等替代品。第五届论坛计划邀请新华社领导、相关部委领导及顶尖高校专家学者,如此高层次、权威性嘉宾阵容的邀请与落实,依赖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华社直属企业的系统内渠道与影响力,其他会展或公关公司难以具备此能力。
综上所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作为新华社在浙江唯一合法新闻供稿出口,在法定地位、核心资源、全球网络、业务资质、品牌公信力以及对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这一专属平台的运营经验等方面。为保证第五届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能顺利、高效、高规格地举办,并确保其权威效果与预期影响力,必须从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9号1幢三层、五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69359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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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docx (1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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