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2026年度4季度招标计划(一)
一、招标计划内容:
1.项目招标单位: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服务类
3.招标项目(服务)名称及主要技术内容:详见下附表
| 服务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数量(项) |
| 常驻点(7个)现场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 1.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为招标人生产研制和交付用户的各类产品开展顾客与用户常驻点现场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2. 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 |
| 区域点(5个)现场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 1.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为招标人生产研制和交付用户的各类产品开展用户区域点现场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2. 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投标时提供营业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无暂停、撤销、注销)方为有效。招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有外资背景。
(4)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内且尚在采购限制有效期内的主体。
4.2. 财务要求:提供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3.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采购人只计1次。
(2)有效业绩认定: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或发票)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信用报告日期不早于开标前20日。如果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备案的涉密、企事业单位,请提供说明函和公司查询无记录截图)
4.5. 其他要求:无。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8.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4.9.投标资料禁止使用国家秘密标志,或与其近似,可能引起误解的标志、注释。
5.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9日
6.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
招标人: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379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512-695862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诚盈中心5号楼1206
联系人:栾奕、田珂、周磊
电话:13466732082、13691103967、18513025707
说明:本招标计划招标内容、资格要求等信息均以最终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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