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新城南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产业一路道路工程
施工第SG0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7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新城南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产业一路道路工程已由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泰发改审字(2025)13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2025〕18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泰顺县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顺县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顺县新城南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产业一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与月山下至朋家山公路顺接,起点桩号K6+850,终点与朋家山机场内部道路顺接,终点桩号为K7+870.124,全长约1.02公里。全线无桥梁、隧道工程。本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为7543.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560.44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30km/h(考虑未来机场路拓宽需求,本次设计平纵指标均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预留),路基宽度为7.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G01标段:本项目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改路改河改渠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填方约69万m3,路基挖方约5.9万m3,沥青路面约8033m2,涵洞3道,改路460m/2条等。
2.4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3个月(395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所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3Cstrong%3E%E6%88%96%3C/strong%3E%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2%80%9D%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3.%3C/strong%3E%3Cstrong%3E5%3C/strong%3E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h4%3E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8%8E%B7%E5%8F%96%3C/h4%3E%3Cp%3E%3Cstrong%3E4.1%3C/strong%3E%3Cstrong%3E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网址:https://***/col/col1229678448/index.html%EF%BC%89%E2%80%9D%EF%BC%88%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4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6%B3%A8%E5%86%8C%E5%8F%8A%E6%9C%AA%E9%A2%86%E5%8F%96CA%E9%94%81%E7%9A%84%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8%AF%B7%E5%88%B0%E6%B8%A9%E5%B7%9E%E5%B8%82%E6%94%BF%E5%8A%A1%E6%9C%8D%E5%8A%A1%E7%AE%A1%E7%90%86%E4%B8%AD%E5%BF%83%E5%8A%9E%E7%90%86%EF%BC%8C%E5%8A%9E%E7%90%86%E8%AF%A6%E6%83%85%E8%A7%81%E6%B8%A9%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3%80%8A%E4%BC%81%E4%B8%9A%E6%B3%A8%E5%86%8C%E5%8F%8ACA%E5%8A%9E%E7%90%86%E3%80%8B%EF%BC%88%E7%BD%91%E5%9D%80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5%3C/strong%3E%3Cstrong%3E 潜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交需要澄清的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9月2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9月30日及之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00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 是否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是,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s://***/col/col1229678448/index.html%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4%3E%3Ca%3E%3C/a%3E8.%E8%81%94%E7%B3%BB%E6%96%B9%E5%BC%8F%3C/h4%3E%3Cp%3E%E6%8B%9B 标 人:泰顺县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子 邮 箱:6942306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邮 政 编 码:310014
联 系 人:汪琪
电 话:0571-85867390
电 子 邮 箱:395590114@qq.com
日 期:2025年 9 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