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一期(B地块)配电工程I标段 |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777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桂美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平桂区乡村振兴产业聚集区项目一期(B地块)进行从红线外高压电源引至配电房的配电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其中:高压部分:新建2台SCB13-2000kVA,10/0.4kV变压器和1台SCB13-1000kVA,10/0.4kV变压器,采用配电房安装;配电房0.4kV低压柜26面(其中3面低压进线柜、5面无功混合补偿柜、14面低压出线柜、1面低压联络柜、1面双电源切换柜,2面直流屏);配电房10kV低压柜8面(其中2面高压进线柜、2面高压PT柜、4面高压出线柜);10kV高压电源进线电缆1回ZC-YJV22-8.7/15kV-3×300长265米,变压器馈线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90米;新建1基12米普通水泥杆,杆上新装隔离开关、避雷器、智能断路器各1套。低压部分:厂房用电部分(动力用电和空调动力)及2#3#宿舍从配电房低压出线柜(柜子不计)至各楼层配电箱的电缆。具体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载列为准,技术要求以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载明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1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银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 候选人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银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总价 | 14990050.92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刘炳章(职称证书编号:0032020,资格:高级工程师,专业:电气工 程,身份证号:4502**********1052)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唐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5443,身份证号:4508**********9250)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习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总价 | 15009320.0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刘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证书编号:GX22024016960,资格:工程师,专业:输配电及用电工程,身份证号:4521**********4822)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吴晓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8838,身份证号:4509**********2925)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明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 ||||||
投标总价 | 14987150.23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黎燕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2022202300728,专业: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21)9006719;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证书编号:GX22024028533,资格:工程师,专业:输配电及用电工程,身份证号:4508**********5574)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甘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1918,身份证号:4501**********1522)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名称:广西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暂估价与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条件B1.15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838617 |
招标人:贺州市桂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