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21%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HSD【2025】C1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1152025000DGF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或由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鲜章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必须给予中小企业40%的份额,其中给予小微企业的不低于60%的份额的具体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
③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hallweb/%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通宝巷邮储银行大厦9楼
3.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通宝巷邮储银行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潘娅
项目联系方式:0851-848558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C区9栋1单元28楼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月峰、刘娟伶、欧阳乐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3322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峰、刘娟伶、欧阳乐
联系方式:0851-8583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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