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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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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2dc32f45-2f16-42ae-b7ef-1a5691ef1942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dc32f45-2f16-42ae-b7ef-1a5691ef1942
建设规模: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 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预算约3493.94万元。2dc32f45-2f16-42ae-b7ef-1a5691ef194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2-1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度创新部(0871-68163935)
备注: 1.本项目计划公告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2.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5年12月5日;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工
办公电话: 0871-6816328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段秋祺
办公电话: 0871-63331741转7506 移动电话: 158878566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500232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5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38.0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的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并满足招标人及环保、道路交通运输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只具备运输能力的,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需提供至少2家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接收同意书);

(2)投标人只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污泥处置能力的,须提供至少2个污泥处置点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提供其合作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运输同意书);

(3)投标人同时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输能力与污泥处置要求的,须提供至少2个污泥处置点,并同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点至少有1个处置点能具备“焙烧、掺烧、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等”(任意一项即可)的相关处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或2025年以后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输、处置的相应作业机械、密闭货箱运输车辆、处置场地等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为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1)保证投标人针对污泥开展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2)负责污泥运输处置过程中一切程序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限于跨地区长途转运污泥等等,确保合规合法运输处置;(3)污泥处理处置点至少有两个以上,要求90%以上的污泥处置量采取建筑材料利用及掺烧的方式进行,因突发情况,需应急处置的情况采用其他处置方式处置污泥量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污泥处置总量的10%;(4)若出现临时紧急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对两个标段中标人的污泥运输处置范围进行调整以确保水质净化厂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的工作调整,同时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格不因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调整而变更;(5)若由于投标人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上级行业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工作,违规运输处理处置或造成二次污染的,所有的责任后果全权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1-05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500232001002
标段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5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55.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2026年-2028年的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并满足招标人及环保、道路交通运输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只具备运输能力的,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需提供至少2家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接收同意书);

(2)投标人只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污泥处置能力的,须提供至少2个污泥处置点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提供其合作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运输同意书);

(3)投标人同时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输能力与污泥处置要求的,须提供至少2个污泥处置点,并同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点至少有1个处置点能具备“焙烧、掺烧、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等”(任意一项即可)的相关处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或2025年以后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输、处置的相应作业机械、密闭货箱运输车辆、处置场地等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为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1)保证投标人针对污泥开展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2)负责污泥运输处置过程中一切程序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限于跨地区长途转运污泥等等,确保合规合法运输处置;(3)污泥处理处置点至少有两个以上,要求90%以上的污泥处置量采取建筑材料利用及掺烧的方式进行,因突发情况,需应急处置的情况采用其他处置方式处置污泥量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污泥处置总量的10%;(4)若出现临时紧急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对两个标段中标人的污泥运输处置范围进行调整以确保水质净化厂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的工作调整,同时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格不因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调整而变更;(5)若由于投标人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上级行业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工作,违规运输处理处置或造成二次污染的,所有的责任后果全权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1-05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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