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12FJ-613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电子精密元器件制造基地项目(epc)>于 <2025年12月1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09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6年0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通山县经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电子精密元器件制造基地项目(epc)>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运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元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47568368.8000> | <148327027.6000> | <151099356.4000> |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日历天)> | <73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 证书名称 | <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12日>至 <2026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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