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6FQB00197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高淳市民中心三楼资产对外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高淳市民中心三楼资产对外出租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6月21日-2025年7月4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37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20年 | |
2.5 出租用途: 仅限茶饮类商业经营或行政办公 | |
2.6 附属设施: 精装,按现状交付,以现场实际踏勘为主 | |
2.7 招租业态: 仅限茶饮类商业经营或行政办公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3 (2)装修程度:精装,按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4)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5.6721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免租期3个月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租赁期内在上一期房租到期日前15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 |
3.4 租赁押金(万元):1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用于人员生活居住,不得改造房屋结构,不得搭建违建,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承租方可以对租赁房屋在约定用途范围内进行简单装修装饰,但装修方案需严格遵守相关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损害、影响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等对房屋安全有重大影响行为。如装修方案按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由承租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装修部分,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7.租赁期间,运营管理费及公摊水电已包含在租金内,承租方需承担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使用费用等。 8.承租方如违反上述事项,出租方将发整改通知,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扣除承租方缴纳的押金,提前终止合同。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递增方式:不设置租金增长机制。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货合同》、《房屋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意识形态承诺书》。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守法经营,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扰民,不得违反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6.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7.承租方超出租赁期限拒不搬出的,扣除承租方缴纳的押金,另按月计算收取超期租金。 8.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 |
6.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承租方缴纳的押金待合同履约完成后不计息退回。 4.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须意向承租方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响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国军 | |
联系电话: 18913957088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办公室 | |
联系电话:025-57338361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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