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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忠县分公司2025年巴王路营业厅装修改造项目(第三次)

重庆市 其他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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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忠县分公司2025年巴王路营业厅装修改造项目(第三次)(标段编号:CQBBFA202512180034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忠县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忠县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建设地点:忠县。

1.1.5预估采购金额:422909.17元(含税)。

1.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优化纪要、设计变更等。

1.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包干方式组织施工,承包本工程,不得转包。

1.1.8工期要求: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同工期的起计日以询比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完工以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1.1.9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1.1.10保修期:两年(防水、供热与供冷系统等有规定的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11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询比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2.1采购内容:巴王路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详见附件3:工程量清单。

1.2.2本项目标段/标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忠县分公司2025年巴王路营业厅装修改造项目

中国电信忠县分公司2025年霸王路营业厅装修改造项目

-

1

重庆忠县巴王路营业厅

60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422909.17元(含税),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2546.01元(不含税)。供应商所报响应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装饰装修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1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EF%BC%89%E8%BF%9B%E8%A1%8C%E5%8F%91%E7%A5%A8%E6%9F%A5%E9%AA%8C%EF%BC%8C%E5%A6%82%E6%9F%A5%E9%AA%8C%E7%BB%93%E6%9E%9C%E4%B8%8E%E6%8F%90%E4%BE%9B%E5%8F%91%E7%A5%A8%E4%BF%A1%E6%81%AF%E4%B8%8D%E4%B8%80%E8%87%B4%E5%88%99%E8%AF%A5%E5%8F%91%E7%A5%A8%E4%B8%8D%E4%BA%88%E8%AE%A4%E5%8F%AF%E3%80%82%3C/p%3E

2.1.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响应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2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响应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专业为土建)、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d)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1)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

(2)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或(登高架设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提供身份证及特种作业证扫描件。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8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ome%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6%88%96%E5%BD%93%E5%9C%B0%E4%BD%8F%E6%88%BF%E5%92%8C%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5%A7%94%E5%91%98%E4%BC%9A%E5%AE%98%E6%96%B9%E7%BD%91%E7%AB%99%E7%AD%89%E7%BD%91%E7%BB%9C%E6%9F%A5%E9%AA%8C%E7%AD%89%E6%96%B9%E5%BC%8F%E8%BF%9B%E4%B8%80%E6%AD%A5%E6%A0%B8%E5%AE%9E%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4%B8%AD%E7%9A%84%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E8%8B%A5%E4%BE%9B%E5%BA%94%E5%95%86%E5%AD%98%E5%9C%A8%E4%BB%BB%E4%BD%95%E5%BD%A2%E5%BC%8F%E7%9A%84%E5%BC%84%E8%99%9A%E4%BD%9C%E5%81%87%E8%A1%8C%E4%B8%BA%EF%BC%8C%E4%B8%80%E7%BB%8F%E6%9F%A5%E5%AE%9E%EF%BC%8C%E5%88%99%E5%B0%86%E5%90%A6%E5%86%B3%E5%85%B6%E5%93%8D%E5%BA%94%E3%80%82%3C/p%3E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EF%BC%89%E7%AD%89%E7%BD%91%E7%BB%9C%E6%9F%A5%E9%AA%8C%E7%AD%89%E6%96%B9%E5%BC%8F%E8%BF%9B%E4%B8%80%E6%AD%A5%E6%A0%B8%E5%AE%9E%E8%AF%81%E4%BB%B6%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8C%E5%A6%82%E7%89%B9%E7%A7%8D%E4%BD%9C%E4%B8%9A%E8%AF%81%E5%AD%98%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8%BF%87%E6%9C%9F%E3%80%81%E4%B8%93%E4%B8%9A%E4%BF%A1%E6%81%AF%E4%B8%8D%E6%AD%A3%E7%A1%AE%E6%88%96%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6%9C%AA%E6%8C%89%E6%97%B6%E5%A4%8D%E5%AE%A1%E6%88%96%E5%A4%8D%E5%AE%A1%E4%B8%8D%E9%80%9A%E8%BF%87%E7%9A%84%E6%83%85%E5%BD%A2%EF%BC%8C%E8%AF%A5%E7%89%B9%E7%A7%8D%E4%BD%9C%E4%B8%9A%E8%AF%81%E4%B8%8D%E4%BA%88%E8%AE%A4%E5%8F%AF%E3%80%82%3C/p%3E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9供应商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购买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内的人身意外类相关保险(保障范围须覆盖本项目全部实施人员,累计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单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购买并达到相应保额。

 本次询比    2.1.7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无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忠县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忠县果园路电信大楼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室

邮    编:

404000

邮    编:

401121

联 系 人:

秦老师

联 系 人:

柳彤

电    话:

18996599789

电    话:

18223610599

电子邮件:

18996599789@189.cn

电子邮件:

18223610599@189.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9020401210100470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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