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共创园项目
已由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局
以
改发局审批【
2024】2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保定市融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保定市融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保定汽车科技产业园共创园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96497.564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95411.4892
万元,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
142457平米,主要建设实验中心
;
建设地点: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内,北邻南二环路,东邻市政规划路,西邻朝阳大街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程总承包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等;本项目施工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及精装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完成招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6497.5642万元。
2.3计划工期:
设计完成周期为
60 日历天;建安工程施工工期为9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
1项建筑类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和1项建筑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
经理
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其他: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
担任过
1项建筑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
该人员业绩如与资格项中企业业绩重合时,可以重复使用;提供的人员业绩可以是该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业绩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誉:自2017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R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
3.15 其他
3.15.1财务要求:具有
2024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2
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
3
.1
5.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请于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00
时
00分至202
5
年
11
月
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 月24日9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EF%BC%89%E3%80%81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3Cp%3E
。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
0312-5075353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0312-2011737
联系人:李主任
,电子邮箱:
jkqxzspj2023@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法确定中标人。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保定市
融
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南二环路
680号院内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
0312-2090087
电子邮箱:
kyjszb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
84号
项目负责人:
韩经理
, 联系电话:
0312-5075353
;
联
系
人:
韩经理
,
电 话:
0312-5075353
电子邮箱
:
545666814@qq.com
2025年10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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