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农业农村局叶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3 | |||||||||||
| 2、项目名称:叶县农业农村局叶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规划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9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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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叶县全域,突出平原特色,完善全域协同推进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深化片区协同,延长产业链,壮大农业新质生产力,打造平原农区典型,有序引导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5.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5.5项目地点:叶县;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财购〔2022〕5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7.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联系电话:0375-23162088.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9.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 |||||||||||
| 联系人:杜先生 | |||||||||||
| 联系方式:1366309403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 |||||||||||
| 联系人:张艳 | |||||||||||
| 联系方式:1583998296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艳 | |||||||||||
| 联系方式:158399829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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