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大河片区引水和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江县大河片区引水和供水工程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4〕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24〕1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江县高桥、石滩、下两、元潭等乡镇。
2.2此次招标总投资额:6232.27万元。
2.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平岗及铺垭庙片区引水及供水设施,包含(1)平岗输水管道工程输水管道总长为2.61km;(2)新建平岗供水站,设计规模0.4万m3/d;(3)平岗统配水管网工程,总长约41.05km,新建加压泵站2座;(4)新建铺垭庙配水管网工程,总长约11.34km,蓄水池1座。(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内容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4.2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范围内且满足本项目完工投入使用的材料设备采购,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3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工作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注:以上招标范围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会对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函等其他书面方式为准,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420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360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1个水利工程类相关设计业绩。(业绩时间完工的以批复时间或业主证明或行政许可为准,正在实施的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1个水利工程类相关施工业绩。(业绩时间完工的以批复时间或业主证明或行政许可为准,正在实施的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3.1.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 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二标段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 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 00 时 00 分 01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链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链接])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线授权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南江县水利局
电话:0827-8222437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59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公山大道三段
邮编: 635600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0827-8639339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83119888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511922-04-01-84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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