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项目名称: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丽水长三角招引中心)2025-2026年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丽水长三角招引中心)2025-2026年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7
预算金额(元):410000
单位:月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11月-2026年6月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与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连续4年承租办公用房,已投入大量硬件设备设施,地理位置已众所周知。若更换场地,需重新进行装修布置、设备迁移、地址变更备案等,不仅产生额外费用,还将导致日常办公中断。现原承租合同到期,若改租房产会造成原有投资损失和重新装修的费用。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租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推荐供应商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鹰大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中路12弄13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联 系 人:林勇
联系电话:13695790699
传 真:/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扬子江国际企业广场17号楼502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69165
传 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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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汇总.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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