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拟对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方式:0599-7822856
4、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8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7212025000004
3、征集项目简介:1.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竣工决(结)算等评审工作。现评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评审中心关于协作机构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选择一定数量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协助评审中心开展评审工作,服务事项为采购人委托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期2年。 2.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服务期限:2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4.第二阶段采购人或服务对象: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5.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 评审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家 。 6.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方式,采购人将根据评审中心相关规定及评审项目实际情况,抽取确定服务单位。 7.最高限价(评审项目付费):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价格分即得满分。具体项目的协助评审费用参照《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及顺政综[2017]331号文,委托评审项目按送审造价分为3种计费方式,①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80%计取;②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之间的审核费用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70%计取。③送审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审核费用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60%计取。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承诺的,按无效投标。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采购包1 | 评审咨询服务 | 评审咨询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1 | 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
2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08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5号四鹤广场四层
代理机构:福建思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599-8620511征集人:顺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