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宜宾高新区智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为提升高新区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拟建成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新建1150套路前端地面感知摄像头、电像计算系统15套、专业视频边界设备一套、人工智能分析动态授权、文件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区域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权限管理系统、融合通信系统、全域数据中台等配套系统。建成后该系统服务于宜宾市高新区包括范围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菜坝、高场镇等区域。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和拆迁,不涉及新增算力。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928万元。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为准。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经济测算(含总体投资、设计概算编制、清单预算编制等)工作,包括不限于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并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以及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配合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9 22:00 至 2025-06-16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30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