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
执法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ZC-XS25019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执法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前锦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9层906、907室
成交金额:贰佰玖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29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执法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国土变更调查服务及卫片执法服务 服务要求:国土变更调查服务:1.根据项目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现场工作。2.日常变更调查、年度变更调查以及水资源调查成果在市、省、部核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需按比例扣除相关服务费用:①在县级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评价中,经省、部审核,新增建设图斑差错率、耕地图斑差错率、变更图斑差错率超过省级考核标准,造成县级考核扣分的,采购人将收取供应商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采购人将收取供应商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②在县级日常变更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被市、省、部及南京督察局等督察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书面通报的,采购人将按5000元/图斑收取供应商违约金。卫片执法服务:1.供应商需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服务相关工作。供应商在完成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图斑判定后,第一时间反馈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信息;在各类卫片图斑下发后,及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现场工作(该批次卫片图斑下发次日至通过省、市审核为止)。2.技术负责人应掌握卫片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能够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部署及时有效完成金寨县2025年卫片执法工作;3.根据卫片图斑数量,及时调配人员。在卫片数量较多及采购方要求下,及时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开展应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4.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数据、信息等负有管理责任,确保服务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项目,具体验收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各项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德勇、余善平、李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07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6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