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5]10号)和《关于同意调整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445100-04-01-654668。项目分二期建设,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评审的批复》(潮建函[2025]28号)批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6]3号)批准二期工程概算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报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资金补助、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本项目二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期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西岸)。
2.2二期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泵闸强排工程:建设泵闸(站)2座,改造泵站5座。新建河浦沟泵闸(Q=12m3/s)、三利溪上游暗渠出口泵闸(Q=16.02m3/s);扩建云梯电排站(Q=4.3m3/s)、更换西湖泵站水泵(总规模Q=0.59m3/s)、展宏路泵站水泵改造(总规模Q=0.44m3/s)、振潮南路北侧泵站水泵改造(总规模Q=1m3/s)、振潮南路南侧泵站水泵改造(总规模Q=0.22m3/s)。(2)阻水桥梁改造工程:改造河浦沟1#、河浦沟2#、三利溪3#阻水桥梁总计3座。(3)东埔村山塘加固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长85m;修建引水涵90.2m。(4)排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网约3.573km;(5)排水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改造固定式截流堰3座,补水闸门1座。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763.08万元,其中工程费7863.90万元。
2.3招标范围:新建河浦沟泵闸(Q=12m3/s)、三利溪上游暗渠出口泵闸(Q=16.02m3/s);扩建云梯电排站(Q=4.3m3/s)、更换西湖泵站水泵(Q=0.56m3/s)、展宏路泵站水泵改造(Q=0.44m3/s)、振潮南路北侧泵站水泵改造(Q=1m3/s)、振潮南路南侧泵站水泵改造(Q=0.22m3/s);改造河浦沟1#、河浦沟2#、三利溪3#阻水桥梁(1#渠箱宽7270mm高4340mm;2#渠箱宽6730mm高4720mm;3#渠箱宽9720mm高4200mm);新建混凝土重力坝长85m(顶高程18.75m、顶宽4m、最大坝高6.5m)、修建引水涵90.2m(Φ1000预制钢筋砼排水管2根);新建雨水管网约3.573km(DN600~DN1600);改造固定式截流堰3座,补水闸门1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监理费经审核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1009.78元。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计划施工工期:406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标段划分:项目二期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和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拟派人员同时符合本3.2、3.3项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兼任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
3.3拟派驻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链接])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链接])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兼任)。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链接])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链接]:880/jsscxyxxpt/jgThinking/)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需明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需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5楼
电话:0768-239331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3楼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东山路裕源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锐青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768-2393053 电话:0768-2393316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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