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九宫山电子警察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九宫山电子警察建设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10QT-59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九宫山电子警察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审批〔2025〕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自筹 : 630.01万元(占比 : 100%);,招标人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 。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交通电子警察点位、违章抓拍卡口、高清视频监控和交通标志牌,本项目共分为二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为船埠路口至铜鼓包公路沿线,建设投资约410.4万。二期建设内容:为九宫路口至李家铺村公路沿线,建设投资约219.61万。二期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的进展,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 。
标段划分: 未划分标段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12月 。
合同估算价: 630.01万元。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单位)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 取得相应工程总承包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②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家) ;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牵头单位应由联合体中投标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⑤联合体中负责投标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1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0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山县 |
地 址: 书台街书香门第3幢2层201号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华女士 |
联 系 人: 徐女士 |
电 话: 15101539080 |
电 话: 18771272236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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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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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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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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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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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3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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