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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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对 黄平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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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资质” 现更正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资质。 二、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现更正为:
注:本项目中涉及到投标人资质要求和“k-扣分系数”的均按本澄清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和扣分系数执行。 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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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县教育局(贵州恒晟咨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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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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