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大坝枢纽及泄输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坝枢纽及泄输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主要包括:1.水利部分:(1)加高拦河坝。拦河坝在原有土石坝结构基础上进行下游贴坡加高,并在右岸原溢洪道处新建同型式土石坝(土石坝贴坡加高段(坝0+000.00~坝0+612.00),泄洪闸拆除建坝段(坝0+612.00~坝0+679.00),右岸连接段(坝0+679.00~坝1+056.00)),加高后坝顶高程138.00米,最大坝高55.37米,其中新建段最大坝高45米。(2)新建4座副坝。库区4座副坝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均为136.00米。(3)新建溢洪道。溢洪道采用2孔×10米泄洪闸。(4)新建泄洪洞。结合导流洞布置于溢洪道左侧,隧洞长695米,进口底高程108.00 米。(5)新建发电引水及输水建筑物。进水口采用岸塔式分层进水口,出口设岔管接入发电厂房和大坝下游右岸水厂;发电厂房采用地面式,总装机容量3600千瓦。(6)拆建鸭坑坞分洪闸。分洪闸与3#副坝结合布置,设1孔5米×5米弧形闸门。(7)道路工程。新建主坝上坝道路1.40公里、主副坝连接道路14.09公里。(8)管理工程。管理房在现状管理区范围内进行改造提升及拆建,总计5177平方米。2.非水利部分:库区环境提升工程,面积14.5万平方米;坝下生态提升,面积5.4万平方米;库尾水生态修复,面积6.0万平方米。设置安吉县孝丰镇横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一座,开采规模98万吨/年,仅用于本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2306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安吉县老石坎水库加高扩容工程的大坝枢纽及泄输水工程(不含新建副坝、拆建鸭坑坞分洪闸、主副坝连接道路工程、管理工程)、横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相应概算投资约124700万元,计划工期1642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实施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按承接专业内容委派相应的人员;
(4)联合体牵头人仅限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作任务,联合体成员仅限承担矿山工程工作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http://***:42260/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2%80%9D%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422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3%80%82%3C/p%3E%3Cp%3E5.2%E6%9C%AA%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4%B8%8A%E4%BC%A0%E6%88%96%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5%8A%A0%E5%AF%86%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B0%86%E4%BA%88%E4%BB%A5%E6%8B%92%E6%94%B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6.%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3C/strong%3E%3C/p%3E%3Cp%3E%E6%9C%AC%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90%8C%E6%97%B6%E5%9C%A8%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3%80%81%E6%B5%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3%80%81%E5%AE%89%E5%90%89%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7.%E8%A1%8C%E6%94%BF%E7%9B%91%E7%9D%A3%E9%83%A8%E9%97%A8%3C/strong%3E%3C/p%3E%3Cp%3E%E8%A1%8C%E6%94%BF%E7%9B%91%E7%9D%A3%EF%BC%9A%E5%AE%89%E5%90%89%E5%8E%BF%E6%B0%B4%E5%88%A9%E5%B1%80%3C/p%3E%3Cp%3E%E5%9C%B0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336号
电 话:0572-5022931
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水利局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336号
电 话:0572-502293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572-5060682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 系 人:费先生、杜江英(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388619217 电子信箱:/ |
9.技术服务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582。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请点击https://***/zhejiangnew/ca_system.html%E6%9F%A5%E8%AF%A2%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3Cp%3E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
一 | 企业 |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50">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中应包含新建坝高36米及以上的土石坝施工内容。【注:①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并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②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一) | 水利部分 |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证书。 | |
3 |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企业资格条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二) | 矿山部分 |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证书。 | |
3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拟派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人。 | |
三 | 其他 |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50">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2025年10月1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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