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项目-中关村信息谷(宜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关村信息谷(宜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 | 宜宾市叙州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 | 15883108848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华西宜宾建设有限公司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北段70号港腾汽车城 1 号楼 5 层 | 08313561514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根据项目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开挖施工图,完成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水塘抽排水、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场内高压线保护;沿市政道路侧红线搭设不低于5米高围挡、非市政道路侧搭设不低于3米高围挡(围挡含喷淋、警示灯、草皮、宣传标语等);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临时便道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同时需满足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11723696.42 |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08-29 16:31:12 | 2025-08-10 | 2025-10-09 | 2025-10-09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 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叙州区高铁南片区 | 按合同要求履约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沈秀敏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502010201004544 | 王艳红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142011201204824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铁南片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关村信息谷(宜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西临金沙江大道东侧。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暂定地块编号为NQ09-14,总用地面积约4678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70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具体数据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数据为准),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量约41.93万m3(场平开挖底标高为407米,只挖不填)。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2.5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开挖施工图,完成项目场平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水塘抽排水、场内保留乔木移栽及场内高压线保护;沿市政道路侧红线搭设不低于5米高围挡、非市政道路侧搭设不低于3米高围挡(围挡含喷淋、警示灯、草皮、宣传标语等);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施工大门、临时便道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同时需满足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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