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采购公告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新疆喀什红海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新疆喀什红海220kV输变电工程分包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C-0123-26J6-FP0063)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喀什红海220kV输变电工程1.2采购人: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电网工程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1.4采购项目概况:红海220kV变电站推荐站址位于喀什地区巴楚县,地处南疆铁路以南、三莎高速以东,交通条件一般。站址地貌为冲洪积平原,地势较为平滑,海拔高程在1117.2~1118.36m,场地呈戈壁景观。站址坐标:北纬39°50′24″,东经78°28′56″。变电站终期引接道路为西侧与三莎高速平行的无名道路,变电站的引接长度约413米,宽度4.5米,为混凝土道路,转弯半径16米。站址不受矿产资源、历史文物、油气管道、通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其他环境敏感设施影响。根据变电站建设规模、工艺布置、进出线方位及站址条件综合考虑。220kV变压容量规划3×240MVA,本期建设2×240MVA。220kV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区北侧,向北出线;110kV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区南侧,向南出线;主变、35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布置在站区中部;辅助用房布置在站区西侧入口处。本工程按终期规模一次征地,分期建设。变电站围墙、场平、道路、电缆沟、全站构架、全站建筑物、事故油池等均统一规划,按变电站最终规模一次建成;主变基础及油池、支架基础、电容器基础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站址区域无古建筑物,地下无历史文化遗产及矿产资源,附近无其他军事设施、通信电台、风景旅游区等;站址周围地域开阔,进出线条件较好;地下水位深,大于3.0m;站址位于南疆铁路与三莎高速交汇处,由于高速路与铁路的阻挡,站址不存在山洪的威胁。站址内涝积水主要考虑暴雨径流和灌区灌溉积水影响,建议站址场地设计标高高于自然地面标高0.5m。主变压器2×240MVA,220kV:本期出线5回(金鹿变1回、网能鼎泰升压汇集站1回、巴楚变2回、备用1回),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110kV:本期出线8回(阿纳库勒乡变2回、留香变2回、黑山变1回、建功变1回,备用2回)采用双母线接线。35kV本期出线0回,其中站外电源1回,本期采用单母分段接线。220kV、110kV配电装置型式为户外HGIS;35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设备。1)本期将原巴楚—网能鼎泰Ⅰ线、巴楚~金鹿II线调整为巴楚—红海1、2线,本期更换调整后的巴楚—红海2线路间隔2套线路保护。根据电气一次主接线图,本期将巴楚—金鹿Ⅱ线调整为金鹿—红海线,本期更换调整后的金鹿—红海线路间隔2套线路保护。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特殊项目调试等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调试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2计划工期(工程):2026年12月30日完工2.3建设地点(工程):新疆喀什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目标:(1)满足国家、行业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实现“零缺陷”投运。(2)全面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3)工程通过达标投产考核。(4)工程使用寿命满足设计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要求。(5)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6)全面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工程绿色建造、质量通病防治、实测实量、设备材料质量检测、GIS无尘化安装、变电工程主设备安装视频监控、“五必检六必验”施工质量强制措施等过程控制要求,应用《输变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表式(试行)》开展质量检验。输变电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并获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奖。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标: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8.不发生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环保、水保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工程环保、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确保竣工前完成工程拆迁、迹地恢复;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和水保验收2.5标段/标包划分:调试(提示:不分标段则写共分一个标段/标包,如需分标段/标包则具体写明,可列出分标列表)2.6其他补充(如有):3.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3.1.1资质要求:承试二级及以上3.1.2财务要求:3.1.3业绩要求:送变电工程施工(含调试)3.1.4信誉要求:/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二级建造师、调试工程师3.2其他要求:(提示:本部分均为预制模板文本,由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善、修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采购对未成交承包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请于2026年01月30日09时38分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提示: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31日08时00分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承包商(供应商)须知”。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提示: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8.联系方式采购人:电网工程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6联系人:刘倩电话:18660300700电子邮件:lq9860@sepco1.com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