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W--2025--06002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电子送达外包服务(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0000
最高限价(元):940000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4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招标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2027年电子送达外包服务,详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具体采购服务要求及采购内容以发出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p%3E%3Cp%3E%E5%94%AE%E4%BB%B7%EF%BC%88%E5%85%83%EF%BC%89%EF%BC%9A0%3C/p%3E%3C/div%3E%3C/div%3E%3Cdiv%3E%3Cp%3E%E5%9B%9B%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3C/p%3E%3Cdiv%3E%3Cp%3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9%E6%9C%8823%E6%97%A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也可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在线投诉。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EF%BC%89%E3%80%82%E5%AE%8C%E6%88%90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9%A2%84%E8%AE%A1%E4%B8%80%E5%91%A8%E5%B7%A6%E5%8F%B3%EF%BC%8C%E5%BB%BA%E8%AE%AE%E5%90%84%E7%A3%8B%E5%95%86%E4%BE%9B%E5%BA%94%E5%95%86%E6%8A%93%E7%B4%A7%E6%97%B6%E9%97%B4%E5%8A%9E%E7%90%86%E3%80%82%3Cp%3E (3)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EF%BC%89%EF%BC%8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5%85%B7%E4%BD%93%E6%B5%81%E7%A8%8B%E8%AF%A6%E8%A7%81%E3%80%8A%E4%BE%9B%E5%BA%94%E5%95%86-%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3%80%8B (网址:https://***/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EF%BC%88%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3%80%8A%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3%80%8B%EF%BC%89%E3%80%82%3Cp%3E (4)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磋商供应商在操作电子投标流程时使用windows7 64位或以上操作系统。
(5)磋商供应商用CA数字证书(制作本项目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在电脑上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事宜。解密时长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
5、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7、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麻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95655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9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417557,0577-88926649
质疑联系人:顾晓闻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266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鹿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3303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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