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3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三)技术参数要求”的“1、尺寸参数”的
修改为
项目 | 技术配置要求 | 备注 |
(9)乘客门净宽(mm)★ | ≥920 |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三)技术参数要求”的“3、其他参数”的
项目 | 技术配置要求 | 备注 |
10、前桥★ | 选用非独立前桥,最大载荷≥3T。 | |
盘式制动器。 |
修改为
项目 | 技术配置要求 | 备注 |
10、前桥★ | 选用独立或非独立前桥,最大载荷≥3T。 | |
盘式制动器。 |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四)其他要求”的“4.交车前投标车型必须是已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修改为“4.交车前投标车型进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
四、本项目为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