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11-00030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拟采购冬季燃煤(面煤)400吨、燃煤(块煤)20吨(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一次供货,第一次供货检测结果合格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二次供货(货物全部送达,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海华路36号
联系方式:0412-3540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900-6栋-1-3层1号
联系方式:0412-2667111
邮箱地址:lnhc0806@[链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千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21500104001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奕盈
电 话:0412-266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