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A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A包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2〕64号
、峰审批投资〔2022〕67号、峰审批投资〔2022〕71号
、峰审批投资〔2022〕65号、峰审批投资〔2022〕66号、峰审批投资〔2022〕72号、峰审批投资〔2022〕70号、峰审批投资〔2022〕69号、峰审批投资〔2022〕73号、峰审批投资〔202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矿区10个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大社镇、大峪镇、峰峰镇、滏阳东路街道滏南街区、和村镇、界城镇、临水镇、彭城镇、新坡镇、义井镇)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实施改善老旧小区基础不完善问题,使居住环境功能齐全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A包:62221492.73元 。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标段划分:1个标包;其中A包包括:大社镇、滏阳东路、彭城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类似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类似 业绩。3.9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6
00:00至2025-1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张建科,联系电话: 0310-5160306;联系人:高文敬,联系电话:0310-54565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0310-5160390
电子邮箱:
jgk516039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浴新大街16号义商银座2319号 |
邮编: | 0562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张建科 | 联系人: | 高文敬 |
电话: | 0310-5160306 | 电话: | 0310-545656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3803204052@163.com | 电子邮件: | 798796636@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邯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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