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3120020256111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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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四栋房屋建筑物残值拍卖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永安镇中心卫生院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3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2025-06-12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本人亲自协同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查验、勘测、测量,自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2、买受人自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之日起,在15天内必须完成标的物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拆除的界限需与地平线持平,如施工过程中破坏地面,按原样修复,并达到场地干净平整。3、标的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涉及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残值物装卸、运输残值过程,必须确保人身及其他资产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纠纷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4、所有拆除的残值物不许在现场内进行出售,即拆即运,异地存放处置。5、收取1000元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按时清运离场,场地清理完毕,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原数返还。如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清运离场工作,按违约处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6、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7、委托人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拍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8、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瑕疵予以认可并承诺按所有条款执行。9、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直接办理标的交割事宜。如有异议,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
